配偶给别人做担保欠了债,这钱要两个人一起还吗?

📅 2026-06-04 👤 杨璐律师 · 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 👁 151 次阅读
配偶给别人做担保欠了债,这钱要两个人一起还吗?
📌 核心要点

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?本文说清楚担保债务的认定标准和风险规避方法。

老赵的朋友做生意需要向银行贷款,银行要求必须有担保人才能放款。老赵讲义气,到银行签了保证合同。他妻子自始至终不知道这件事,也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名字。后来朋友生意失败跑路了,银行找老赵要钱,老赵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还。银行就把老赵和他妻子一起告到了法院,要求妻子共同偿还这笔担保债务。

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呢?法院判定这笔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妻子不需要还。原因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说得很清楚: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的债务,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,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——除非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花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、或者花在了夫妻共同经营上、或者夫妻俩都同意借这笔钱。老赵给朋友做担保,既没有把担保费拿回家用,妻子也完全不知情,让妻子还钱没有法律依据。

担保债务的认定分三种情况,对号入座

第一种情况,配偶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。这种情况下担保债务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因为签字这个行为本身就说明配偶知情并且同意了,双方有共同的意思表示。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把签字视为对担保债务的认可。所以千万不要在配偶的担保合同上随便签字,签了字就要承担还款责任。

第二种情况,配偶没有签字也不知情,但是担保人提供了担保之后收取了担保费,而且担保费拿回来用于了家庭日常开销。这种情况下的担保债务有可能被认定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不过实践中这种情况不太常见,因为朋友之间的担保基本上都是帮忙,很少有人会收担保费。

第三种情况,配偶没有签字,完全不知情,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。这种情况下的担保债务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配偶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责任。老赵的妻子就属于这一种,所以法院判她不用还。

不用还债但还有风险需要注意

虽然配偶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但如果担保人自己名下没有足够的个人财产来还债,法院就会查封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那一半份额。举个例子:夫妻共同有一套房子价值一百万,每人各占一半。担保人欠银行三十万,自己又没别的钱,法院就可以把房子查封了,拍卖之后从属于担保人的五十万里拿出三十万来还债,剩下的二十万还给担保人。属于配偶的那五十万要保留给配偶。虽然配偶自己的钱不会被拿去还债,但整个房子被查封拍卖这件事本身就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生活。遇到这种情况,非债务方配偶要赶紧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,要求法院保护自己那一半的财产份额。

怎么预防?两个办法

第一个办法是提前做婚内财产约定,白纸黑字写清楚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,和对方没有关系。第二个办法更简单——配偶要给别人做担保的时候,另一方坚决不要在合同上签字,连担保合同都不要碰。不签字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。将来出了事被银行起诉,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:我没签字、我不知情、我不该还。法院基本上都会支持这个主张。

法律依据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四条
  •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》
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。

如果已经被起诉了怎么办?

如果你被银行或者债权人一起告了,不要慌。首先确认自己有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。没有签过字的,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,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重点审查你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、债务有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。只要你能证明这两条都不成立,法院就会判决你不承担还款责任。建议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尽快委托律师处理,不要自己一个人去应付。

另外需要注意一个时效问题。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,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没有向担保人主张权利,担保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,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这个规定对配偶一方也是有利的——如果债权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,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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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配偶给别人担保我不知情要一起还吗?

一般不用。你没在担保合同上签字、不知情、也没从中获益,担保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。

银行起诉时把我也告了怎么办?

可以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证明你没有共同意思表示、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。

共同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?

可能会被查封。但你可以申请执行异议,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那一半。

怎么预防担保债务风险?

做婚内财产约定,明确各自债务各自承担。不在配偶的担保合同上签字。

担保人个人财产不够还债会影响家庭吗?

会。债权人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中担保人的份额。